石家莊準備購買新車的市民要注意了,石家莊市環保局,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已聯合發布通告,從2月1日起,省會新機動車尾氣將執行國IV排放標準,也就是說尾氣排放達不到國IV標準的新購置的車輛,交管部門將不予注冊登記,領不到車輛牌照。
據了解,為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,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,保障人民身體健康,根據國家及《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(2013-2017)》等相關規定,市環保局,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聯合制定了石家莊市《關于實施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》通告。
按照通告規定,從2014年2月1日起,省會除低速載貨汽車、掛車和摩托車外,其他各類機動車將實施國Ⅳ排放標準;氣體燃料點燃式汽車實施國Ⅴ排放標準。對未達到通告規定排放標準的機動車,交管部門不予注冊登記。
石家莊市機動車排污管理中心主任趙東宇表示,另外一個加強標準是外地車輛轉入我市需達到國五標準排放標準,并經監測合格以后才允許轉入我市。
據介紹,執行新的機動車排放標準以后,可以說對省會減排工作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。國四車輛氮氧化物排放量與國三標準排放量相比降低25%—28%、顆粒物排放量降低60%—70%,預計十二五期間省會可減少氮氧化物排放量1萬噸。
石家莊市機動車排污管理中心主任趙東宇介紹還表示,在實施這個標準以前已經購置車輛,已注冊登記上牌的車輛,不受此公告影響。